为了加强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控制和减少白蚁危害,保证房屋使用安全,根据《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凡在我县境内的公、私房屋,白蚁防治、灭治依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申请
产权单位和个人提出白蚁防治和灭治申请,提交土地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白蚁防治情况,白蚁防治办工作人员进行录入登记,填写收件受理单;
(2)依法依规签订白蚁防治和灭治合同
合同载明防治范围、防治费用、防治期限、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定期回访、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3)依规交清白蚁防治和灭治费
(4)白蚁防治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白蚁防治和灭治工作,工作完毕后,拿回产权单位和个人对白蚁防治和灭治签署回执单存档。
备注:凡未进行白蚁防治和灭治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一律不允许进行权属登记,更不允许进入交易市场,并按《白蚁防治和灭治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