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的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进入市场必须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1、 程序
2、 提交资料
① 《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② 法院裁定书;
③房屋使用情况。
3、办理期限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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