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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存量房交易测绘有关问题的复函
颁布文号:鄂价房服函[2006]31号   颁布日期:2006-4-12

宜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房交易测绘有关问题的请示》(宜价服[2006]2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2000年8月1日国家出台了新的《房产测量规范》,由于新旧规范在房屋产权面积的定义和有关计算规定上有较大的差别,因此对2000年8月1日前颁证的存量房,上市交易时需重新测绘。
   二、未经有测绘资质的机构测绘的房改房,上市交易时需测绘。

 


200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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